根据《有机热载体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中的规定,膨胀器的调节容积应不小于液相炉和管网系统中有机热载体在工作温度下因受热膨胀而增加的容积的 1.3 倍。
有些设计人员直接选用导热油炉厂家提供的成套设备,但由于导热油炉厂家并不了解系统的情况,因此配套的膨胀槽容积普遍偏小,一般不超过 10m3。
而油品储运系统中导热油的容油量一般都超过 50m3,经计算膨胀槽的容积一般应在 10 m3以上。
膨胀槽容积过小,将导致膨胀槽的容积不能满足导热油的体积变化,尤其是在温降较快时,导热油体积很快缩小,如补油不及时,则会导致系统出现缺油的事故。